惠倫晶體涉嫌財務造假及資金占用領罰單 將被實施ST
關鍵詞: 惠倫晶體 信息披露違法 行政處罰 風險警示 股票停牌
12月9日,惠倫晶體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近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該告知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面臨行政處罰,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

經廣東證監局查明,惠倫晶體主要存在兩方面違法事實:一是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當年累計發生額達2,833萬元,占期末凈資產的5.12%;二是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通過虛構采購和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其中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2,548.99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89%。
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廣東證監局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趙積清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40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韓巧云、鄧又強、韓繼玲、姜健偉分別處以6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的罰款。
惠倫晶體表示,經初步判斷,上述行為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就此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向投資者致歉,并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內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
目前,該處罰仍處于事先告知階段,惠倫晶體及相關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最終處罰結果將以廣東證監局出具的正式行政處罰決定為準。
值得提及的是,惠倫晶體股票自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開市起停牌1天,將于2025年 12 月11日(星期四)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惠倫晶體”變更為“ST惠倫”;股票代碼不變,仍為“300460”;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