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智庫 |【最新制裁】美國財政部更新SDN清單,升級制裁伊朗石油“影子船隊”及幕后管理公司
華盛頓訊時間2026年1月23日,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加大對伊朗政權“影子船隊”的施壓力度。OFAC 此次瞄準了9艘影子船隊船只及其 respective 的所有者或管理公司,這些船只已累計向海外市場運輸了價值數億美元的伊朗石油和石油產品。

美國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伊朗政權正在上演一場經濟自我毀滅的儀式——這一過程因特朗普總統的‘極限施壓’運動而加速。德黑蘭選擇支持恐怖分子而非其人民,導致伊朗的貨幣和生活條件自由落體。”他補充道:“今天的制裁針對的是伊朗用于壓制其人民資金來源的關鍵環節。正如之前所概述的,財政部將繼續追蹤該政權竊取并試圖 desperate 匯往伊朗境外銀行的數千萬美元。”
“影子船隊”相關實體
此次被制裁的船只均用于運輸伊朗原油及其他石油產品。這些船只由多家注冊于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公司擁有和運營,這些公司大多僅為持有和管理各自所屬船只而設立。以下船只多年來一直參與伊朗石油運輸活動,包括2025年的大宗運輸,并持續至2026年:
·掛帕勞國旗的“SEA BIRD”號(IMO 9088536),由總部位于阿聯酋的Horizon Harvest Shipping LLC公司管理和運營,曾向東亞、吉布提和阿聯酋運送數十萬桶伊朗液化石油氣(LPG)。
·掛科摩羅國旗的“AVON”號(IMO 9034705),由印度Aayat Ship Management Private Limited公司擁有、運營和管理,2025年多次向孟加拉國和巴基斯坦運送伊朗LPG。
·掛帕勞國旗的“AL DIAB II”號(IMO 9053816),由阿曼Black Stone Oil and Gas公司擁有、管理和運營,2025年多次向巴基斯坦和索馬里運送伊朗LPG。
·掛帕勞國旗的“CESARIA”號(IMO 9251602),由塞舌爾Galeran Service Corp公司擁有,自2025年底以來已向東亞運送數百萬桶伊朗原油。
·船旗不明的“LONGEVITY 7”號(IMO 9240885),由馬紹爾群島Longevity Shipping Limited公司擁有和管理,通過船對船轉運接收了數十萬桶伊朗輕質凝析油。
“LONGEVITY 7”號還在2022年多次運輸伊朗甲醇。自至少2020年起,該船便作為伊朗“影子船隊”的一部分,向東亞運輸伊朗石化產品。

【LONGEVITY 7 被美、英、瑞士、加拿大等列入制裁清單】

【船只LONGEVITY 7 的關聯實體:LONGEVITY SHIPPING LIMITED 的制裁信息】
·掛帕勞國旗的“EASTERN HERO”號(IMO 9353905),由馬紹爾群島Odyssey Marine Inc.公司擁有,自2025年以來已運輸數十萬桶伊朗高硫燃料油。
·掛巴拿馬國旗的“AQUA SPIRIT”號(IMO 9197727),由利比里亞Benoil Shipping Inc公司擁有,自2025年以來已向巴基斯坦及其他地區運輸數十萬桶伊朗石油產品(包括LPG)。
·掛科摩羅國旗的“CHIRON 5”號(IMO 9306665)和“KEEL”號(IMO 9176929),均由馬紹爾群島Trade Bridge Global Inc.公司擁有、管理和運營,自2025年以來已運輸數十萬桶伊朗石腦油。
受制裁公司
·Horizon Harvest Shipping LLC
·Aayat Ship Management Private Limited
·Black Stone Oil and Gas
·Galeran Service Corp
·Longevity Shipping Limited
·Odyssey Marine Inc.
·Benoil Shipping Inc
·Trade Bridge Global Inc
被認定為凍結財產的船只
·SEA BIRD (Horizon Harvest Shipping L.L.C)
·AVON (Aayat Ship Management Private Limited)
·AL DIAB II (Black Stone Oil and Gas)
·CESARIA (Galeran Service Corp)
·LONGEVITY 7 (Longevity Shipping Limited)
·EASTERN HERO (Odyssey Marine Inc.)
·AQUA SPIRIT (Benoil Shipping Inc)
·CHIRON 5 和 KEEL (Trade Bridge Global Inc)
制裁影響
由于今日的行動,上述被指定或被封鎖人員在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員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財產和財產權益均被封鎖,并必須向OFAC報告。此外,任何由一個或多個被封鎖人員直接或間接擁有( individually or in the aggregate)50%或以上的實體也同樣被封鎖。除非獲得OFAC授權或豁免,OFAC的法規通常禁止美國人員或在美國境內(或過境)進行的涉及被封鎖人員財產或財產權益的所有交易。
